本招标项目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及废旧钢瓶处置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及废旧钢瓶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内容、数量、服务期限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金额限价 | 服务期限 | 入围单位数量 |
一 | 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及废旧钢瓶处置服务项目 | 30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达到限价金额300万元时项目结束。 | 2家 |
注:招标人下属公司,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享受同等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持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
3.2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2023年3月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3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14:0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标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老师
电话:0574-27707715
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998号2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唐涛、李天宇、吴强
电话:0574-87072228、13251902066
传真:0574-88185188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9869